一、可评价认定工种
1、(A类)车工、电工、钳工、汽车机械维修工(初级、中级、高级、技师、高级技师)
2、(C类)保健按摩师、美容师、育婴员(初级、中级、高级)
二、可评价认定工种条件
1、初级: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1年(含)以上。
(2)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学徒期满。
2、中级: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2)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6年(含)以上。
(3)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经评估论证、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3、高级: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5年以上。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并具有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并具有经评估论证、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3)具有大专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4、技师: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3年(含以上;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预备技师证书的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5、高级技师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技能工种工龄满4年(含)以上。
三、报名材料
1、身份证正反面照片(电子版)
2、白底小二寸免冠照片(小于40KB)
3、毕业证照片
4、上一级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原件照片(小于500KB)